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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要账公司浅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应该要怎么办

2022/10/22 9:03:26      点击:

      苏州要账公司浅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应该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应该要怎么办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为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并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界定
      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另外,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也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