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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讨债公司如何有效的追回欠款?

2017/3/8 17:05:29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在有借据也就是借款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可持借据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

  但是如果没有借据,在追讨欠款前,债权人应该先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补写欠条。

      如果债务人拒绝,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或者录音资料等能够证明甲和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果借款到期债务人不偿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凭此证据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