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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要债公司解析债权方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2022/12/12 20:26:34      点击:
一、债权方如何预防欠款纠纷

1、债权人要预防欠款纠纷的,可以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签订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例如借款合同、借据、借条等,载明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责任等;

(2)可以对签订的借款凭证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如果债务人不还款,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二、打民间借贷官司要交哪些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的顺利进行。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还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庭提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要预防欠款纠纷的,可以和借款人签订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并且对债权凭证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债权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