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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合同欠款追讨为您分析拖欠货款不还怎么办

2023/10/18 19:27:57      点击:
偿还债务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大多数关于债权债务的纠纷都是由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引起的。在某些情况下,货物在双方之间交易后,买方会拖欠货款,这是一个民事纠纷。那么,如果我不偿还欠款,我该怎么办?下面,网站编辑将向您详细介绍。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迫使债务人以合法方式清偿债务。在正常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力,包括扣押财产。然而,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允许,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财产:

1.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占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而另一方当事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应付款项,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扣押抵押物,按照抵押物的价值实现其债权。



如甲方向奶牛借款1000元而未能偿还贷款,债权人可扣留奶牛,督促甲方偿还债务,或依法出售奶牛以实现其权利,或给奶牛打折,余额可予退还。


这是民法上的抵押。


人民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不偿还贷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依法强制执行,甚至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1.有权冻结和转移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

3.对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签发搜查证,搜查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藏匿地点。

4.强迫被执行人支付两倍的债务利息或者在迟延履行期间迟延支付。

5.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称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