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济纠纷处理温馨提示民间借贷没有打借条应要怎样维权
如何维护民间借贷无借据的权利?近年来,关于私人借贷的争议很普遍,私人借贷经常发生在彼此熟悉的亲戚和朋友之间。因为他们彼此熟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发借条。
因此,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借款的事实,因此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债权人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下面是一个具体案例的分析。
案例:
原告张称被告王向其借款1500元。
考虑到他是熟人,张没有要求王书面贷款,因为他的偏袒。两个月后,借款人王某未按约定时间归还贷款,也未做出任何解释。过了好一会儿,张见王还没有还钱的意思,就去找王借钱,王借口手头没有钱就告退了。之后,张一再催促这一段,但王却以种种借口推辞了。上庭后,王辩称:我只欠原告400元,已经还给他了。现在我不欠原告钱了。
原告张到庭提供了廖的证言作为证明。被告人王对此证据表示异议。在审判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院传唤证人廖到庭作证,双方均出庭作证。最终,绥中县法院裁定被告人王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判决生效后,法院裁定王向张借款1100元。
原被告与被告之间虽无书面借款合同,但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廖的证言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和借款金额的存在,从而确立了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关系。
被告应当履行民事还款责任。借据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其效力主要取决于案件是否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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