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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经济纠纷处理温馨提示借款不还起诉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2023/11/20 20:36:03      点击: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