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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程欠款追讨提醒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2024/3/5 21:06:35      点击: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的债权。


5、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